女方在男方判刑时起诉离婚,想争取精神赔偿不一定能成功。《民法典》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男方被判刑并不一定符合上述法定过错情形。若男方的犯罪行为符合法定情形,像因重婚罪被判刑,或者因实施家庭暴力犯罪被判刑,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然而,要是男方所犯的罪行和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没关系,比如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女方仅以男方判刑为由要求精神赔偿,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因为离婚损害赔偿要以法定过错为前提,单纯的判刑不能直接等同于婚姻关系里的过错。所以,女方遇到此类情况,要先判断男方的犯罪行为是否属于法定过错情形,再决定是否主张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