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夫妻分居本身不违法,一方在外租房居住是人身自由和居住自由的体现,法律并未规定分居必须经对方同意,也不要求双方分居需办理任何手续。
具体看你关注的是哪一层:
一、单纯租房居住——若你丈夫独自租房、日常起居正常,这属于个人生活安排。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合理房租,一般不认定为转移、隐匿财产;但若租金明显异常、长期大额支出且无法说明用途,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核算。
二、与异性共同居住的界限——若他只是独居,不涉及过错问题;若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可能构成《民法典》第1091条所指"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偶尔往来与"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在认定上有区别,需结合证据判断。
三、分居的法律意义——《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关键是"因感情不和"而非因工作、求学等原因分开,且需能证明分居的起止时间。租赁合同、租金转账记录、水电缴费记录、居住证明、双方聊天记录等,都可作为佐证。建议留存分居起始时间的相关材料,避免日后争议。
四、子女与财产——分居期间子女抚养、房贷及共同债务的承担,若双方无约定,仍属夫妻共同事务,建议就抚养费、还贷等保留支付凭证。
如你担心的是对方借此转移财产或争夺抚养权,可具体说明情况再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