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里,很多人不知诉讼费该怎么算。其实,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采用分段累计方式确定的。
如果诉讼请求金额不超1万元,每件只需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
举个例子,若诉讼请求金额是30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至30万元部分为(30万 - 20万)×1.5% = 1500元。总计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通常,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