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想通过起诉要回恋爱期间花的钱,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恋爱时给对方的钱属于借款,有借条或者转账时备注说明了是借款,按照《民法典》,出借人能要求对方还钱,起诉的话法院大概率会支持。
恋爱期间的赠与分两种。一般的赠与,像节日红包、日常送的礼物这些,东西给出去了,就完成了赠与,通常是不能要回来的。但要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大额财物,两人分手了,赠与的目的没达成,受赠的一方就得把东西还回来,这时起诉要回是有法律依据的。
还有恋爱时两人一起旅游、吃饭的花销,属于共同消费,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要是打算起诉要钱,得收集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同时注意别超过诉讼时效,不然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要是对具体情况还拿不准,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