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案子里,搬离费用到底谁来掏,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判决书、裁定书这类执行依据里,把搬离费用该由谁出写得明明白白,那就按这个来。比如说,判决书上写着让某一方搬走房子,还得付相关费用,那这费用就由这一方出。
2、要是执行依据里没说清楚,一般就按照“谁的行为搞出这费用,谁就承担”的原则处理。要是被执行人不肯搬走,逼得法院采取强制搬离的办法,这产生的搬离费用一般就由被执行人出。毕竟被执行人有义务按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搬走,他不配合才多出了这些费用。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会把这费用当成执行费用的一部分,从被执行人财产里扣。
3、要是申请执行人提的搬离方式或者标准超过了执行依据的范围,导致费用变多了,多出来不合理的那部分费用可能就得申请执行人自己承担。
执行案件里的搬离费用承担问题,得同时考虑执行依据和实际情况,这样才能保证执行程序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