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第三者时,诉讼费承担方面有一套规则。一开始,诉讼费往往得原告先掏钱垫上。但最后这笔钱谁出,得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要是原告赢了官司,一般来说诉讼费就由被告来付。打个比方,在起诉第三者的案子中,如果法院判定原告的要求合理,认定第三者确实有法律所不允许的侵权行为,那这个第三者作为被告就得把诉讼费给掏了。
可如果原告输了官司,那垫付的诉讼费就得自己扛着了。也就是说,要是法院不支持原告告第三者的请求,那原告之前垫的钱就只能自己出。
另外,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子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原被告各自要掏多少诉讼费。比如,原告有些诉求得到了法院认可,有些没得到,法院就会按比例让双方分担。
这里要提醒一下,不是所有起诉第三者的情况法院都会管,必须得有明确的法律关系和合理诉求才行。而且打官司是有风险的,在决定起诉之前,一定要好好考虑手里的证据充不充分、有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等问题。建议大家在起诉前先咨询专业律师,评估一下胜诉的可能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