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达到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立案:
1. 弄坏公私财物,让损失超过五千元。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故意搞破坏,使得公家或者私人财物直接损失了五千元或者更多,那就达到了立案的标准。
2. 多次毁坏公私财物。不管每次弄坏的东西值多少钱,只要破坏行为有三次或者更多,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处理。
3. 召集多人公开破坏财物。要是有三个人或者更多人一起,明目张胆地去破坏公家或者私人财物,这种情况也能立案。
4. 其他严重情况。这是个灵活的规定,在实际判案的时候,法官会根据具体案子,看看破坏财物的方式、动机,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来判断是不是情节严重。
要是满足了上面任何一个条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去追究搞破坏的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