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别人被判刑了,也不能逃避民事赔偿。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消。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交代。国家司法部门会依据刑法来追究,主要是为了惩罚犯罪,让社会秩序稳定。就像有人打伤别人触犯了刑法,会被判刑,这是对他犯罪行为的一种惩罚,是他对社会的责任。
而民事赔偿责任是要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因为打伤别人,导致对方受了伤,有了身体和财产上的损失,这就像欠债要还钱一样,犯罪人得把受害者的损失补上,让受害者尽量恢复到被打伤前的状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打伤别人要赔偿好多费用。像治疗的医疗费、照顾伤者的护理费、看病来回的交通费、补充营养的营养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要是因为受伤没法工作,减少的收入也要赔。要是伤得严重残疾了,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也得给;要是导致人死亡了,还要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就算犯罪人被判刑了,该赔给受害人的钱还是要赔。受害人有两个办法要钱。一个是在刑事诉讼的时候,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起要求赔偿;另一个是等刑事诉讼结束了,单独去法院打民事官司要赔偿。所以,打伤别人可别以为判刑就了事了,民事赔偿也得依法给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