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提前搬走不告知,这种情况不一定就意味着合同解除。在法律上,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先说约定解除。如果在租赁合同里清楚地写着,承租人提前搬走还不告知就相当于解除合同,那这种情况下合同就可以认定为已解除。打个比方,合同里有条款规定“承租人没经过出租人同意就提前搬离租赁房屋,还没在一定时间前通知的,合同自动解除”。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按照这个约定来做。
再看法定解除。这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就提前搬走,还不告知出租人,这属于违约行为,但不能直接就说合同解除了。不过,如果因为承租人的这个行为,让合同原本的目的没办法实现了,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那出租人就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还能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像赔偿剩下租期的租金这类损失。
当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提前搬走后,该怎么做呢?可以先和承租人联系,问问他们搬走的原因,弄清楚是不是有解除合同的想法。要是承租人确实想解除合同,双方就可以商量解除合同后的一些事情,比如退还押金、支付违约金等。要是承租人不想解除合同,那就得接着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总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清楚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按照规矩办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