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款没还的这类纠纷里,部分情况下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合同纠纷的管辖地,要是双方提前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的来;没有约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能管。
在货款纠纷这种买卖合同里,如果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那这个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要是争议点是给钱,比如给货款,那么收钱的那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在货款没还的案子里,要是原告是要求支付货款的一方,也就是收钱的一方,原告所在地就可以当作合同履行地,原告就能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还得看具体情况和手里的证据。要是被告对法院管辖权有意见,并且拿出证据证明不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法院就会审查相关材料,然后决定要不要把案子移到别的法院。要是遇到复杂的货款纠纷管辖问题,建议寻求律师的精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