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中,“买卖不破租赁”是个重要原则,就是在承租人按租赁合同占有租赁物期间,即便租赁物所有权变了,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不过,涉及破产情况时处理规则不同。
要是出租方破产,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能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租赁合同。若继续履行,承租人得接着付租金,合同继续有效;若解除,承租人的损失会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得到赔偿。
当承租方破产,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话,企业破产管理人能解除合同,把租赁物还给出租方,也能选择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就要给出租方付租金;若解除,出租方因合同解除受的损失可按普通债权申报。
如果是买受人破产,一般“买卖不破租赁”仍适用,原租赁合同对买受人的财产管理人继续有效,承租人能按合同继续使用租赁物,不受买受人破产影响。大家在遇到这些复杂情况时,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