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能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全部达成一致的,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流程无需支付诉讼费用,仅需承担少量证件工本费,是成本最低的离婚办理方式。
需要起诉离婚但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向法院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包括低保证明、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提交后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予以批准。
女方因经济困难未委托代理人,且涉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法定情形的,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免费律师代理服务,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可免交诉讼费用。《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经济困难的公民可就婚姻家庭类事项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办理相关手续前,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基础材料。涉及费用减免或法律援助申请的,可同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对应的经济困难证明,保障后续流程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