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不少经营者在涉及专利相关操作时,常会担心不小心踩中侵权红线,实际上有几类明确的法定情形完全不构成专利侵权,不用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第一种是正规经专利权人授权售出的专利产品,后续其他人正常使用、转手售卖或是再次进口这类产品,都不会触碰侵权边界。
第二种是在该项专利提交申请的日期之前,就已经造出了相同产品、用了相同工艺,或是早就备齐物料、调试好生产线准备投产,后续只要不超出当初的产能和使用规模继续操作,就属于合规范畴。
另外三类也属于法定豁免场景,分别是临时入境的外国运输工具,按照双边协议或互惠原则只为自身运行需求在设备上使用相关专利,完全出于科研试验目的使用专利,以及为了凑齐药品或医疗器械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依规少量制造、进口对应专利产品的相关操作。
如果被起诉专利侵权,只要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用的技术或设计,在涉案专利申请前就已经属于公开的现有公知内容,也能直接判定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