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人身损害赔偿里的误工费,核心看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你没办法正常上班的时间,另一个是你原本能拿到的收入情况。
具体算误工时长的时候,直接拿你去接受治疗的医院开的正式证明作为依据就可以。如果受伤比较严重,做完伤残鉴定之前你一直没办法正常工作,这段持续误工的时间可以一直算到定残的前一天,不用只按医院开的基础休养时间算。
很多人容易在收入核算上踩坑,尤其是涉及绩效的情况。要是你平时的绩效是工资固定组成的一部分,和全勤这类绑定,受伤之后确实拿不到这部分钱,那这部分必须算进你原本的收入里,不能被对方随便剔除。但如果绩效是完全不固定的,要靠当月额外冲业绩才能拿到,不是持续性的收入,那你得拿出受伤前三年的全部收入流水,算出平均收入来佐证。要是拿不出前三年的收入证明,法院会直接参照受理这个案件的当地,和你从事的行业相近的岗位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核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