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起诉材料之后,并非当场就能完成立案,所有材料都会先进入法院的立案前核查流程。
按照现行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要求,只要提交的起诉完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必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立案,同时主动告知当事人。要是核查后认定起诉不符合受理要求,也需要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不予受理裁定书,不能口头随意回绝当事人的起诉请求。
部分案情复杂、材料需要反复核验的纠纷,核查周期会适当拉长。当事人不需要反复跑到法院窗口询问,直接通过当地法院的官方诉讼服务平台就能自主查询进度,也可以拨打对应立案庭的公开联系电话对接经办人确认情况。
如果法院已经正式完成立案,后续审理过程中才发现案件原本就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出具裁定驳回起诉的文书。收到不予受理或是驳回起诉裁定书的当事人,对结果存在异议的,不需要重复提交原起诉材料,直接在裁定书送达当天起算的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