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涉及次要责任的保险理赔,遵循交强险优先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险按对应比例承担的规则处理。
交强险赔付不区分事故责任比例,在对应分项限额内全额赔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超出交强险各分项限额的部分,由商业险按照次要责任对应的比例承担,该比例通常为30%。
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有人员伤亡的,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主动配合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文书中明确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
收集整理对应理赔材料,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误工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材料整理齐全后,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完成全部材料审核流程后,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完成赔付。
投保人投保车上人员险、三者险等附加险种的,超出商业险赔付范围的剩余部分,由事故责任人自行承担。
理赔双方对最终赔付金额存在争议的,可向法定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