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诈骗案件里受害者往往不止一人,很多人追款时都会疑惑,警方追回来的钱到底按什么规则分给大家。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警方和法院首先会对骗子非法处置的被害人财产进行追缴,或者直接责令骗子退赔对应损失。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种退赔的优先级是高于普通的刑事罚金、没收财产这类财产刑的。就算骗子的钱既要赔给受害人,又要交法院判的罚金,最后剩的钱要先把受害人的损失补上,剩下的再去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要是骗子同时还有其他普通民事债务要还,诈骗受害人的退赔请求,也比这些普通债务更先得到保障。
至于多名受害人之间的分配规则,原则上是按每个人的损失占总损失的比例来分钱。比如总追缴回来10万元,所有受害人总损失是100万元,损失10万的受害人就能拿到1万。
不过司法实践里也会有例外情况,比如有的受害人在侦查阶段就及时提交了完整的证据,对应的涉案赃款很早就被警方冻结固定,这部分钱可能会先直接返还给对应的受害人,不会等到最后统一按比例分配。如果骗子自身有主动退赔的意向,也可能和部分受害人单独协商退赔方案。
如果是自己碰到了具体的诈骗退赔案件,最好带着手头的证据材料找专业律师确认损失认定进度,避免错过关键的退款登记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