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婚内夫妻之间转钱、送东西,不管怎么操作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这类财产的归属从来不是一刀切的结论,得结合赠与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照现行法律规则来具体判定。
如果赠与人在送出财产的时候,明明白白说清楚了这笔钱或是这套房只归对方一个人,不属于夫妻俩人共有,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份财产就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哪怕之后俩人闹离婚,另一方也没法主张对它进行分割。
要是赠与的时候,根本没提过财产只归其中某一方,甚至直接说了是给夫妻俩一起用的,这种情况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续双方对这份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不少人还会把夫妻之间的婚内赠与和父母给子女的赠与搞混,其实这两者的规则完全不一样。如果是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只要没特意说明只归自己孩子一个人,就直接算小夫妻的共同财产。但要是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就算当初说好了要送,只要还没去不动产中心办过户更名手续,赠与人随时都可以反悔撤回这次赠与,法院通常也会支持这种撤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