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前,女方可明确自身可依法主张的五类合法权益,所有诉求均需对应完整证据链支撑,最终具体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双方婚内积攒的共同财产,若约定归男方所有,女方可按协商比例或法定分割规则,主张对应财产价值的折价补偿。核算依据通常取共同财产的公允评估价值,无需直接占有实物也能拿到对应份额的对价。
女方日常承担了绝大多数育儿、陪护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的家庭劳务,可直接向男方索要离婚经济补偿。无需以自身经济困难为前提,双方先协商数额,协商不成由法院结合实际劳务时长、受益方获益情况裁判。
男方存在重婚、长期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类法定重大过错情形时,女方可同时主张物质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后女方无落脚住所,或稳定收入无法覆盖当地基本生活开支,可要求男方提供经济帮助。支持形式不限于一次性给付资金,也可约定一定期限的房屋居住权。
女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可要求男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子女开支,覆盖日常饮食起居费用、合理教育支出、医疗费用等。数额和支付周期优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参照子女实际需求、双方经济收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