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碰到非机动车全责的交通事故,第一反应是对方得全赔自己的损失,但实际上现行法律里的责任划分和赔偿责任,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两件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之后,先由交强险在对应的责任限额内出钱赔付,这部分的赔付完全不用按事故责任比例来算,不管非机动车是不是全责,都能先走这部分额度。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如果交警已经判定非机动车是全责,说明这一方存在引发事故的重大过错,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这部分钱本质上不是因为机动车有过错要赔,而是法律设置的无过错补偿责任。如果事故里完全无责的那一方是普通的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按照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这一方根本不需要额外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你自己的车辆损失、人身相关损失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限额,而且交警已经定了非机动车全责,偏偏对方没有赔付能力,你可以拿出自己车辆投保的车损险、个人投保的意外险这类商业保险,按照之前签的保险合同约定,找保险公司走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