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离婚协议里的债务相关内容时,不能只简单写一句“婚后债务各自承担”就草草收尾,得落到实打实的细节里,严格贴合现行法律的规则,把双方真实意愿用合法的方式固定下来,避免后续冒出扯不清的纠纷。
动笔之前先把每一笔债务的来龙去脉捋清楚,查清楚每笔钱是什么时候借的,实际花到了什么地方。要是借的时候两个人都签了名,或者钱直接用在了孩子上学、家里买菜还房贷这类日常开销里,或是拿去给夫妻俩一起开的小店进货运转,这类才属于法律认可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些其中一方瞒着对方偷偷借的,钱拿去独自挥霍、赌博的,就属于个人债务,所有这些区分结果都要在协议里逐笔标注清楚,不能笼统概括。
已经确认的共同债务,可以商量好由其中某一方全部来还,也可以约定双方按对半或者其他比例各自承担,但要记得这类私下协商的分担方案,只在夫妻两个人之间生效。哪怕协议写了所有债务都归男方还,要是之前借钱的债权人不知情,完全可以找女方要求还钱,女方不能拿离婚协议的约定直接拒绝。
每一笔债务的具体信息都要写全,债权人的本名、当初借了多少钱、哪天签的借条、原定的还款时间,还有最后敲定这笔钱归谁还,都要一一列明。
可以额外加一条追偿相关的内容,要是某一方被债权人找上门,还了本来不该自己承担的那部分钱,之后可以拿着协议找另一方要回垫付的所有金额,还能约定对方要赔偿自己维权产生的误工费、律师费这类实际损失。
已经办好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本身就具备法律效力,要是担心后续就债务条款起争议,可以专门把这部分内容拿去做公证,进一步提升它的证明效力。全程要明确告知双方,不管协议里把债务划分得多清楚,都不影响债权人找夫妻任意一方追讨合法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