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的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协商自愿离婚时,对两人共同财产、各自私有财产的分配、归属、补偿等内容敲定的书面条款,也是整份离婚协议最核心的部分。它的生效有个大前提,就是双方必须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提交的材料。
很多人签完这份约定就以为它立刻生效,其实不是。这份协议本质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条件就是双方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到这一刻里面的财产约定才正式产生法律效力。要是最后两个人没离成,哪怕协议上双方都签了字,里面的财产分割条款也等于没生效。签协议的时候两个人都得是精神状态正常、能完全自己做决定的成年人,所有约定都得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想法,不能有被欺诈、被强迫签字的情况,要是真有这种情况,权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在离婚之后一年之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约定。
写这份财产约定的时候,首先得把财产的范围理得明明白白,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只属于个人的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是两个人结婚之后赚的工资、奖金,做买卖的经营收益,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权还有各种投资赚的钱。个人财产则包括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拿到手的财产,因为受伤拿到的人身损害赔偿,还有遗嘱或者别人赠与的时候明确说只归其中一方的财产。之后再一条条敲定具体的分割方案,比如房产归谁,剩下的贷款谁来还,拿不到房子的一方能拿到多少折价补偿,存款和理财按什么比例分,车辆、股权归谁,后续办转让手续的时候对方要怎么配合,还有共同债务要怎么划分承担责任,尽量把可能出纠纷的地方提前说清楚。
还有个特别容易踩的坑要提醒大家,这份财产协议只对夫妻两个人有约束力,没法对抗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要是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哪怕你们俩商量好所有债务都由其中一方承担,债权人照样有权利找你们两个人一起还钱,先出钱把债还了的那一方,之后才能拿着这份协议找另一方追偿。另外协议里不能有钻法律空子、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也不能约定限制其中一方再婚、生孩子这类涉及人身自由的条款,这类约定写了也没用。签协议的时候最好把每一项财产的细节都写具体,拿不准的可以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做公证,尽可能避免后续冒出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