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走法院诉讼离婚,不用被繁琐流程绕晕,只要把核心法律节点摸清楚,就能少走很多弯路。
最先要做的是整理全案必备材料,手写或打印好制式的起诉文书,带上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有孩子的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能证明夫妻感情实在没法继续的相关材料,比如长期分开住的书面约定、遭遇家暴后的报警回执这些,直接去对方常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区的基层法院提交材料办立案就可以。法院收下材料正式受理后,会在5天内把你提交的起诉材料副本送交给对方,对方拿到材料之后有15天的时间整理自己的主张提交回应文书。
法院拿到正式立案的离婚案件,不会直接安排开庭,必定先组织双方坐下来协商协调,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必经环节。要是两个人能聊出都认可的方案,包括孩子归谁抚养、家里的财产怎么分都谈拢,法院会出具盖有公章的调解文书,拿到这份文书就相当于正式解除婚姻关系。要是聊着聊着双方决定好好过日子,或者你这边主动撤掉起诉,整个程序就直接结束。协调之后双方还是没法达成一致,才会排期安排正式开庭。
开庭当天会先核实双方提交的各类材料,互相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意见,之后双方围绕感情是不是真的没法挽回、财产怎么分割这些核心分歧各自陈述观点,最后各自讲完最终的想法就休庭等结果。
法院裁判的核心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符合法定情形的就会准予离婚,不符合的就会驳回起诉诉求。拿到判决书之后对结果有异议的,要在15天内去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材料。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没有家暴、重婚、连续分居满两年这类明确的法定情形,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大概率不会直接判离。你要拿到这份驳回的判决之后等满6个月,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不能再起诉,第二次再去提交离婚起诉,通常都会认定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准予离婚。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法律效力远高于民政局发的离婚证,不用再额外去民政部门办其他离婚手续,拿着这份文书就可以直接处理后续的财产过户、户籍迁移等各类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