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女性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最挂心的就是能不能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拿到手,这类判定从来不是直接给出固定答案的,要把所有和孩子成长相关的现实因素都纳入考量,最终所有的裁量标尺都锚定在怎么安排对未成年孩子的成长最有利这一核心基准上。
1、还没满两周岁的低龄孩童,日常对母亲的生理依赖程度非常高,通常情况下会直接交由母亲亲自照顾。要是母亲本身患上了长时间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是明明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却完全不管孩子,存在这类明显不适合带娃的特殊情况,孩子才会调整为由父亲直接照顾。
2、孩子年龄跨过两周岁之后,法官会逐一比对男女双方的综合抚养状态。如果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很难再生育,或是两个孩子从出生之后大部分时间都跟着女方生活,突然改变熟悉的环境很可能给孩子造成强烈的不适,又或是女方名下没有其他需要照料的孩子,男方还有其他子女需要分心照顾,这些情况都会让女方拿到抚养权的优先级大幅提升。就算没有这些特殊情形,只要女方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收入水平、居住空间的舒适度、能留给孩子的日常陪伴时长都比男方更有优势,能给孩子提供更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法院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女方的概率会非常高。现在不少家事审判的前沿实践里,也会把孩子长期形成的生活惯性作为核心裁量要素,不会为了刻意拆分抚养权生硬打断孩子已经适应的生活节奏。
3、孩子年龄满了八周岁之后,已经具备清晰表达自身偏好的认知能力,他们发自内心的选择会成为判决里分量很重的参考项。如果两个孩子都明确提出想要跟着母亲生活,法官不会随意忽略他们的真实想法,这类意愿的权重在实际审判中往往比很多人预想的更高。
4、双方不用一开始就僵持着闹上法庭,完全可以先坐下来就孩子的抚养安排好好沟通,要是能商量好两个孩子都由女方直接照顾,只要约定的内容不会损害孩子的正常权益,完全可以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来落实。要是双方谈不拢,始终没法达成一致意见,再走司法途径提交材料起诉,由法院结合全部案情给出最终的合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