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婚后买房,以为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认知存在很大偏差。实际判定房产归属要结合出资渠道、产权登记状态和双方事先约定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常规情况下,只要是用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奖金或者经营所得这类共同收入买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续如果涉及离婚分割,首先会按均等原则划分,同时会适当向抚养孩子的一方、女方或者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倾斜。
也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况。如果买房的所有资金全部来自一方的婚前个人积蓄,而且房子也只登记在出资人名下,这只是个人婚前财产换了一种存在形式,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短就变成共同财产。如果是继承或者受赠得到的房产,相关文书里明确写明只归夫妻其中一方所有,哪怕是婚后拿到的产权,也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如果提前签好了书面的财产协议,直接约定这套婚后买的房子归谁单独所有,或者按比例共有,这份约定的效力是最高的,可以直接推翻前面的法定判定规则。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没有额外说明是赠与小夫妻双方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只出了部分房款,剩下的钱由夫妻共同还贷,那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还是要按共同财产来处理。有相关特殊情形的,可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员确认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