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婚后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到离婚分割财产时总纠结房子算不算夫妻共有资产。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类房屋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基本遵循均等分配的大方向,不会因为某一方公积金缴得多,就直接判定份额倾斜。
双方可以先坐下来自行商量分割方案,只要商量出来的结果都能接受,直接按照约定内容执行即可,不需要走额外的司法程序。
要是双方谈不拢闹到法院,会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分别处理。两个人都想要这套房子并且都认可竞价规则,就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敲定最终归属。其中一方想要拿到房子所有权,就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当下的市场行情给房屋做估价,拿到房子的一方照着评估总价给另一方对应比例的经济补偿。要是两个人都不想要这套房子,法院会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走拍卖或者变卖流程,最后就卖房子拿到的钱做分割。
要是买了房子之后还没拿到不动产权证,或者房子的产权还存在其他没理清的争议,法院暂时不会直接判房子归谁,只会先明确现阶段谁有房屋使用权,等之后完全拿到产权了,双方要是还有争议可以再单独提起诉讼处理分割问题。
哪怕公积金是存在个人专属账户里的,婚后这段时间缴存的公积金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拿这笔钱买房子之后直接转化成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不会因为资金出自某一方的公积金专户,就改变整套房子的共同财产属性,分割的时候也不需要单独把公积金的出资部分拎出来扣除。还没还完的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背负的债务,最终拿到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一般要承担后续的全部还款责任,核算分割补偿款的时候,也会把剩余没还的贷款对应的份额提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