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离婚后没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按月掏钱给孩子当抚养费,其实这件事并非没有调整空间。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没拿抚养权的另一方,可以商量约定孩子所有开销都由直接抚养方独自承担,不用对方出一分钱。但这类约定不是随便签了就全部作数,前提是直接抚养方得有足够的收入或者资产,能完全覆盖孩子日常吃饭上学看病等所有必要开支,不会出现孩子生活质量下滑、受教育权利受影响的情况,这种前提下双方达成的这类约定,通常能得到司法层面的认可。
别觉得私下有这类约定就能彻底免去非抚养方的抚养责任。如果后续直接抚养方的经济状况突然出现明显恶化,独自负担孩子开销已经很吃力,孩子正常成长的需求没法得到保障,哪怕之前有协议,孩子照样可以向没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提出索要抚养费的要求。要是对方长期拖欠抚养费完全不履行相关义务,孩子作为权益受影响的主体,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