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明确规定,我国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所有想要终止婚姻效力的行为都必须走完对应的法定流程。男女双方都明确想要分开,对孩子后续的抚养安排、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共同债务的分摊这些核心事项全部谈妥,没有任何分歧的,可以共同起草一份写清所有共识事项的书面离婚协议,两个人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申请之后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等待期,这段时间里任意一方都可以反悔撤回申请,等待期结束之后两个人必须同时到场申请领取离婚证,拿到证的那一刻婚姻关系才正式宣告终结。
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肯同意离婚,或是在孩子、财产相关事项上始终谈不拢,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对方长期居住生活的住所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材料。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核心标准,是两个人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修复可能,要是能拿出对方长期和他人同居、多次家暴屡教不改、有吸毒赌博恶习始终改不了、两个人因为感情不顺分开居住满两年这些实打实的证据,法院经过调解也没法让双方和好的,就会依法判决离婚。
女性处在怀孕期间、生下孩子之后的一年内,或是刚做完终止妊娠手术的半年时间里,男方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主动提出离婚诉求。只有法院认定存在必须马上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特殊事由,才会正常推进相关诉讼流程。大家处理婚姻解除相关事项时,要提前把涉及自身权益的相关证据整理留存,避免后续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