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办理离婚分割共同按揭房产时,常会卡在房产证更名这一步,这类带有银行抵押的房产过户,没法直接走普通的析产流程,得结合实际情况对应操作。
如果房产已经通过双方协商签好离婚协议,或是拿到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明确归夫妻其中一方单独所有,首先得先过贷款银行这一关。按照民法典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抵押期间转让已经办了抵押的财产,原本的抵押权效力不受影响,要是贷款合同里没有另外约定不能变更产权人,理论上可以办理后续手续。实际操作里大部分银行出于风控要求,会优先要求申请人先把剩余的所有房贷一次性全部还清,也就是常说的赎楼,把之前的抵押关系结清,也有部分银行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下,同意直接把剩余按揭的还款主体变更为后续拿到房产的那一方,不用全额垫资赎楼。
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先拿着生效的离婚协议或是法院裁判文书,双方的身份证明,原来的不动产权证书还有当初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线下网点提交申请,办理转贷或者提前结清贷款的手续。银行完成资质审核通过后,选择转贷的话就由后续拿到房产的一方接着按新的还款约定按期还剩余贷款,选择提前结清的话,资金到位后直接扣款,再去申请开具结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注销房产上的抵押登记。抵押关系正式解除之后,双方再一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析产过户的材料,就能把房产登记到约定的实际取得人名下。
如果银行直接拒绝转贷,短时间内也凑不齐钱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没法马上办过户的情况下,一定要在离婚协议里把后续谁来还剩余房贷,过户的具体时限,要是一方不配合过户该承担多少违约金这些细节全部写清楚,等到后续贷款全部结清,抵押解除之后,再一起去办过户手续。后续要是双方就产权归属出现分歧,也可以找专业家事律师协助和银行对接沟通,或是通过司法程序进一步明确产权的最终归属,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