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法律的特殊保护规则来看,处在怀孕阶段、生完孩子还没满一年,或是做完中止妊娠手术不到半年的女性,普通情况里男方没办法去法院提离婚申请,这是法律给处在生理特殊弱势阶段女性的专属保障,避免女方在身心压力最大的时候还要额外应对婚姻破裂的诉讼消耗。如果是女方自己主动提出离婚,或是法院查到存在不立即受理就会引发严重人身安全后果的特殊事由,比如男方存在家暴倾向随时可能伤害女方,这种情况不会受上述时间限制。
之前去法院起诉离婚,最后拿到不准离婚的判决,或是经过法院调解之后两人和好撤诉的,还有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最后被判决或调解维持原有关系的,起诉的人在六个月里没有拿出之前没出现过的新证据新事实,又一次去提交离婚申请,法院不会接下这个案子。
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是正在服现役的军人,非军人的另一半想要提出离婚,必须先拿到军人本人的同意。要是军人存在法律认定的重大过错行为,比如长期家暴、与他人同居这类情况,非军人配偶不需要再征得对方同意,可以直接走正常的离婚流程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大家遇到这类特殊婚姻纠纷的时候,可以提前整理好对应阶段的相关证据,避免诉求被直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