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分开后,没有带孩子生活的一方总想着逃避抚养责任,不肯掏本该给孩子的抚养费,这种行为直接踩了法律红线。要是当初两人是私下签完离婚协议去办的手续,对方不肯照着协议里说好的标准付钱,带着孩子生活的一方完全可以站在孩子的角度,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孩子出面,走法院的民事诉讼流程主张权益。最终判定的抚养费金额不会随便定,会结合对方日常的实际收入状况,孩子上学看病吃饭穿衣的真实开销,还有当地普通家庭的日常平均生活水平综合核算。
如果当初俩人是通过法院起诉离的婚,法院早就出具过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白纸黑字写清了每个月要付的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时间,对方还拖着赖着不肯履行义务,就不需要再重新走一遍起诉流程,直接去当初出具这份生效文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就可以。执行阶段法院可以直接划扣对方绑定的工资账户资金,冻结他名下的理财储蓄账户,通过合法手段把本该给孩子的钱追回来。
少数特殊场景下,失去劳动能力没有任何稳定收入来源的非直接抚养方,可以和对方坐下来商量适当减少或者暂缓支付抚养费,但所有调整都必须以能保障孩子最基础的吃穿上学看病需求为底线,不能借着困难的名头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要是发现对方故意把名下存款房产转到亲友名下,假装没钱逃避抚养义务,不管是在起诉阶段还是执行环节,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前锁定对方的可执行财产,避免本该属于孩子的合法权益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