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大家最先要理清的一笔支出就是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这笔钱的收取规则完全按照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普通不涉及大额财产纠纷的离婚案件,收费区间统一在五十元到三百元之间,各地法院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这个区间内划定具体执行标准。
如果离婚诉状里同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要留意财产总额的阈值,算下来总价值没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不需要再额外交纳任何费用,只用交基础的几十到三百元受理费就行。
要是待分割的财产总价值超过二十万元,超出的那部分才会单独按照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来累加计算费用。
打官司过程里还可能冒出其他零散支出,比如申请保全对方名下财产的申请费,或是证人鉴定人出庭产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补贴,还有委托专业机构做笔迹鉴定财产评估的费用,这些都不会预先计入基础受理费,得等实际发生后再由对应的当事人承担。
要是官司走调解流程和平收尾,或是原告中途主动申请撤诉,已经预缴的案件受理费可以直接减半收取。经济条件确实困难没办法足额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还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法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申请减交缓交或者免交诉讼费。所有费用的最终核算结果,都以受理这个离婚案件的法院出具的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