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以为妨害公务只要没造成严重后果,最多就是判个轻刑,其实按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有几类明确的从重处罚情形,量刑会直接在基础幅度里往高了走。
如果暴力袭击正在正常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直接把对方打成了轻伤甚至更重的伤害,首先就会按照妨害公务罪的标准从重处罚。要是下手过重直接造成对方重伤或者死亡的,就不会只定妨害公务罪了,会直接按照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罪名来定罪,而且还要在这两个重罪的量刑区间里进一步从重处理,量刑幅度会比普通的妨害公务罪高很多。
针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袭击的,这是法律明确写明的法定从重情节,不管有没有造成实际伤害,只要是针对履职民警动了手,都要在妨害公务罪的基础量刑范围内从重判处。
要是遇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这类紧急状态,有人用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红十字会、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开展防疫、救灾、维稳这类工作,这种行为直接打乱了应急处置的节奏,造成的危害比普通妨害公务大很多,也是必须从重处罚的。
除此之外,带头纠集多人一起实施妨害公务,或者在这类共同犯罪里起主要作用的主犯,会比跟着参与的普通人员判得更重。之前就有过妨害公务的前科,不管之前是受过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之后又再次做出同类行为的,司法机关也会酌情从重裁量。要是妨害公务的行为最后引发了公共秩序混乱,导致重要公务活动没法继续推进,或是造成了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这类有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也会作为从重的裁量情节被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