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的启动环节,普通人不用把流程想得过于复杂,准备好写清自身诉求和事实缘由的书面材料,带好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明,再整理好能佐证两人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相关证据,去往对应的管辖法院提交全部材料。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会逐一核查内容是否符合受理标准,符合条件的就会正式登记立案。
立案之后会进入诉前调解环节,这是法律明确要求必须走的步骤,法院的专职调解人员会联系双方到场沟通。要是调解后两个人愿意重新磨合过日子,提交撤诉申请就可以走完这段程序,要是双方能协商出都认可的离婚方案,法院会出具盖有公章的民事调解书,这份文书和离婚证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不用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换领手续。
双方谈不拢的案件会转入正式开庭流程,原被告都要按照传票标注的时间到场,当庭说清各自的主张,出示手里的相关证据接受对方核验,围绕争议点表达自身意见。法官结合庭审中核实清楚的全部事实,给出准予离婚或者驳回离婚诉求的正式判决书。拿到一审判决后对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法律对特殊群体设置了离婚诉求的特殊保护,女方处在孕期、生完孩子未满一年,或者刚做完终止妊娠手术不满半年的阶段,男方没有特殊事由的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起诉。之前被判不准离婚或是调解和好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重大情况和新证据再次起诉,法院不会受理相关申请,避免随意浪费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