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咨询彩礼返还的问题时,总觉得只要给出去的钱就很难要回来,其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里,已经把能要回彩礼的情况说的很清楚了。
首先最容易理解的情况,就是俩人从头到尾都没去民政局办过结婚登记,哪怕办了婚礼摆了酒,只要没走法定登记流程,给彩礼的一方提出返还要求,法院是会支持的。
还有两种情况的前提有明确限制,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没法单独在没提离婚的时候单独起诉要彩礼。第一种是俩人虽然领了结婚证,但领证之后几乎没一起共同生活过,没有实际履行过夫妻之间共同居住、互相扶助的义务,这种情况一旦走离婚流程,要回彩礼的请求也能得到支持。
第二种是婚前给彩礼的时候,把给付人家里的经济条件直接拖垮了,比如掏空了全家积蓄甚至还借了外债,离婚的时候给付人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因为当初给彩礼,现在已经没办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准,也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很多人有个常见误区,觉得只要没办婚礼就能要回彩礼,实际上核心的判定依据是有没有法定登记,以及后续有没有实际共同生活,办不办民俗婚礼不影响法律层面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