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民政局完成备案的离婚协议,民政局不会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变更手续,所有调整都要对应不同阶段走合法路径。
如果还没拿到离婚证,哪怕之前已经把草拟的协议递交给民政局备案,只要双方还没走完离婚登记流程,都不用额外找民政局申请修改,两人私下协商好调整内容,重新起草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签字,后续直接带着新协议去办离婚登记就可以,之前提交的旧协议自动失去效力。
如果已经拿到离婚证,备案的离婚协议已经正式生效,民政部门没有权限修改这份协议。要是双方对调整内容完全达成一致,直接自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写清楚要变更的具体条款,双方签字后就对彼此产生法律约束力,不需要再提交民政局走流程。涉及子女抚养权、大额共同财产分割的内容调整,建议带着补充协议去公证机构办公证,进一步强化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没法协商达成一致,想要变更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证明当初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是出现了需要调整抚养权、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定事由,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