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性质存在误解,觉得这段时间属于完全脱离监管的自由状态,实际上这是针对罪犯身体特殊状况设置的临时执行缓冲,本质上仍属于刑罚执行的延伸环节,所有在这段周期内的行为都要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一旦查实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执行机关会第一时间启动收监流程,直接把罪犯羁押到指定监管场所,之前的监外执行状态即刻终止,侦查机关会同步针对新的犯罪事实开展全流程调查,不会给相关人员留下任何规避追责的空间。
正常符合条件的暂予监外执行时段都会依规抵扣后续要执行的刑期,但只要出现新的犯罪情况,之前所有已经走过的监外执行时长全部不作数,不能折算成已经履行完的刑罚,原判刑罚里还没执行完毕的部分,要实打实继续往后计算。
等到新的犯罪事实完成审理出了判决结果,法院会把原判剩下没执行的刑罚和新罪名判定的刑罚放在一起合并核算,除了原本就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特殊情况之外,最终确定的实际执行刑期,会介于两项罪名刑罚的最高值和两项刑期的总和之间,结合具体情节在法定区间内敲定最终执行时长。
相关人员如果在暂予监外执行阶段发现身边有这类违规违法线索,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反馈,既能避免无关人员被牵连,也能防止违法人员继续做出危害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