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个常见误区,觉得夫妻离完婚,没带孩子的那一方就可以彻底撒手不管孩子,实际上法律里的抚养义务,从来不会跟着婚姻关系的解除直接消失。哪怕两个人已经领了离婚证,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依然要对孩子承担法定的抚养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离婚之后孩子跟着其中一方长期生活、直接照顾的,另一方就得承担一部分甚至全部的抚养费。这笔钱不是随便凑的零花钱,要覆盖孩子日常的吃饭穿衣开销、上学的合理教育支出、生病就医的相关医药费等所有孩子成长必需的开支。具体每个月付多少、要付到什么时候,两个人先坐下来商量着定就行,要是谈不拢,完全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让法官结合双方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开支水平给出判决。
就算两个人之前已经谈好了抚养费的数额,或者法院已经出了生效判决定好了金额,也不代表这笔钱之后就再也不能变。要是之后孩子生了比较重的病需要大额医药费,或者升学产生了之前没预料到的合理大额开支,孩子随时可以找父母任何一方,要求超出之前约定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抚养费。要是有的父母干脆直接拖着不给、完全不履行抚养义务,还没成年的孩子,或是已经成年但没办法独立生活的孩子,都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按时足额支付该给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