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内容执行。
实缴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满三十万元,且该虚报数额占应缴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满三百万元,且该虚报数额占应缴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实缴注册资本已经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满一百万元,且该虚报数额占应缴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满一千万元,且该虚报数额占应缴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行为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满十万元。
相关数额未达到前述两项数额门槛,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续又实施虚报注册资本行为。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注册公司的目的是开展违法活动。
存在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行为人实施相关行为后,可对照上述分类情形判断自身行为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未达到标准的,相关主体需及时补缴对应注册资本,向利益受损方赔付对应损失。已经符合立案条件的,行为人主动配合调查,补缴注册资本、赔付损失的,可作为后续量刑阶段的从轻情节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