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起诉材料。
需提供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待法院分割的,补充提交对应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涉及子女抚养事项处理的,补充提交子女出生证明。起诉状需载明具体诉讼请求,包括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财产分割方案等内容,同时写明事实理由,包括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
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所有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立案庭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出具立案通知,申请人按要求缴纳诉讼费。
等候法院开庭通知。
立案完成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送达被告,被告依法享有答辩权利。法院统筹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当事人需按照传票载明的时间、地点准时参与庭审。
参与庭审程序。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需陈述自身诉讼请求及对应事实理由,出示全部相关证据,配合接受对方质证,完成法庭辩论环节。所有陈述及举证需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类核心问题展开。
等候法院出具判决文书。
庭审结束后,法院结合庭审情况及双方提交的证据,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项一并处理。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当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诉讼涉及多项法律细节及证据规则,自行参与诉讼存在相应风险,需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