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女方举证围绕三类核心主张展开。
对应夫妻感情破裂的举证内容,直接提交符合法定情形的相关材料即可。法院判定离婚的核心依据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涉及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聊天记录、同居照片、证人证言。证明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疗票据。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处罚决定书、恶习相关照片。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居住证明。其他佐证感情破裂的沟通记录、出轨录音录像。
涉及子女抚养主张的举证,需对应己方诉求整理对应材料。证明子女长期随女方生活的日常照片、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女方抚养能力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学历证明。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子女的家暴记录、恶习材料、长期无法照料子女的相关佐证材料。已满八周岁子女自愿跟随女方生活的书面意愿记录。
涉及财产分割主张的举证,需逐一梳理列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应凭证。对应房产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流水。对应存款车辆的银行交易流水、车辆登记证书。对应股权基金类投资资产的工商登记信息、基金账户操作截图。证明对方存在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异常转账记录、私自过户房产的相关材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补充提交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相应证据。所有提交的证据需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各类证据原件自行妥善留存。提交的录音录像素材需明确体现对话主体身份及对应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