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常规完整审理流程的离婚案件,法院收下立案材料办完登记手续的五天里,就会把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副本送到被告手上。被告拿到材料后有十五天的时间梳理自己的意见提交给法院,等这段时间过去,负责该案件的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组敲定各自的工作档期,就会排出具体开庭日期。这类案件整体的办理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开庭环节自然也会在这个时限内全部完成。
2、走简化审理流程的离婚案件,排期的灵活度更高,法院可以结合当前手头待办案件的整体积压情况调整开庭节奏,要求从立案到出最终结果的全程不能超过三个月。现在国内不少基层法院的家事审判团队都在探索简易程序下的类案快审机制,后续这类案件的开庭周期大概率还会进一步压缩,匹配大众对家事纠纷快速化解的实际需求。
3、法院敲定最终开庭日期后,会按照民事诉讼相关的程序要求,距离开庭满三天的时候,给所有需要到场参与庭审的人员发书面的告知文书,大多是直接交给本人的开庭传票,上面会写清楚具体的开庭时段、所在法庭的位置,还有大家到场需要提前准备好的各类材料清单。
4、碰上被告找不到人需要发公开告示送起诉材料、当事人自身有合理理由申请把开庭时间往后挪、案件启动前置调解程序这类特殊情况,原本排好的开庭时间就会往后顺延,具体的调整结果以法院出具的正式通知为准。
不存在全国统一固定的离婚诉讼开庭日期,所有最终确定的到场时间,都以受理案件的法院送到手上的开庭传票载明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