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涉嫌诈骗的当事人家属常会问,被判了之后能不能不在监狱里服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监外执行,其实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诈骗罪犯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不是所有涉诈骗的服刑人员都没有这个机会。
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诈骗罪犯被判的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满足三类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走暂予监外执行的流程。第一种是得了严重疾病,必须要保外就医接受治疗的,第二种是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还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第三种是已经生活不能自理,比如重病瘫痪、行动完全无法自主,而且放出去也不会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
要是诈骗罪犯被判的是无期徒刑,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范围就窄得多,只有正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一类情况,才可以获批。
这里有两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限制条件,不少人以为得了病就能办保外就医,其实如果适用保外就医之后还有可能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涉诈骗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自伤自残逃避关押,这类情况都绝对不允许保外就医。所有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都要走严格的法定审批流程,每一个环节都有对应的核查要求,完全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不可能随意获批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