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走完一审流程后,法院并不会直接统一作出判决,最终是出判决书还是出具其他文书,完全要看案件实际的审理推进情况。按照现行民事诉讼相关的法律规定,走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整个一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要是走普通程序,审限则是六个月,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延长。
在一审审理的全过程里,如果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了离婚的一致意见,法院会专门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都签字签收之后就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也同步解除,这种情况下法院根本不会出具一审判决书。要是双方始终谈不拢调解方案,法院经过完整审理,确认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才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还没有到完全破裂的程度,也会直接作出不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
一审的离婚判决书不是送到当事人手里就直接生效的,从双方收到判决书的当天算起,十五天之内都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等这十五天的上诉期过去,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的话,这份一审判决才会正式生效。要是一审判了不准离婚,之后也没有出现新的足以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况或者新的合理理由,作为原告的一方在六个月之内不能再重新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