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完成财产流向的实据锁定。当事人可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法院出具协助调查的专用文书,到各类金融机构调取对方名下全部资金往来明细,精准定位向亲戚转款的具体时间、金额、收款账户主体信息,把这类刻意转出的资金性质坐实为恶意处置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
2、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环节直接提出权益主张。按照现行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刻意藏匿、转出、变卖、损毁日常共同积攒的家庭财产,或是编造不存在的共同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合法份额的,最终分割财产时,有这类不当操作的一方会被判定少拿甚至完全拿不到对应份额的财产。这类处置规则其实也是司法实践的明确导向,后续这类针对婚内财产的不当操作,认定门槛会进一步细化,对受损方的权益保障会更有针对性。
3、直接要求取得财产的亲戚参与诉讼追索钱款。要是亲戚明明清楚这笔钱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还配合对方完成转款接收,就可以直接把收款的亲戚纳入诉讼主张范围,要求其返还没有合法依据获取的不当利益。要是收到的钱款已经被全部消耗,还能要求转移财产的配偶和收款亲戚共同承担连带赔付责任。
4、办完离婚手续后才发现转移行为的可单独发起诉讼。当初办离婚时完全没察觉到对方有这类私下转款的操作,后续才掌握实据的,随时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要求重新分割被私下转走的那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对应的时效要求是从当事人找到相关线索的当天开始计算,三年内都可以发起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