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诉讼程序后,举证责任划分有明确统一标准,没有模糊地带。
普通民事案件里,谁提出某项事实主张,谁就要拿出对应证据支撑。不管是自己提诉讼请求的依据,还是反驳对方诉求的事实,都要自己负责举证。要是拿不出证据,或是凑出来的证据没法形成完整闭环证明自己说的事实属实,那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就要直接承担败诉之类的不利后果。
部分特殊类型案件会直接跳过一般规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比如环境污染类侵权纠纷,不用受害人证明排污方的行为和自己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反而要由排污的加害方自行举证自己存在法定免责情形,或是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完全没有因果关系,拿不出有效证据的话,加害方就要直接担责。
遇到事实真假没法明确判断的情况,法院会结合双方距离核心证据的远近,各自的实际举证能力,重新调整分配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因为客观限制,比如相关档案由国家机关单独留存没法自行调取,完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由法院出面协助收集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