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处理离婚相关财产事务时,会遇到配偶偷偷把名下存款转走的情况,第一时间别急着争执,先静下心来捋清楚这笔存款的属性边界。
如果这笔钱是女方婚前就已经存下的个人积蓄,或是婚后拿到的明确只归她个人所有的赠与款项专属人身的医疗补助这类个人专属资产,她作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完全可以自主安排处置方式,男方没有任何理由插手管控。要是这笔存款是婚后双方一起挣的工资奖金,共同投资拿到的收益,或是其他没有特殊约定的婚后共同进账,就属于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女方没和男方打招呼商量就私自把钱转走,已经属于刻意隐藏转移共同资产的不当行为。
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早有明确规定,夫妻任意一方有偷偷转移变卖损毁共同财产,或是伪造假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情况,在办理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针对实施这类不当行为的一方,法院可以酌情判决其少分甚至完全分不到对应的财产份额。哪怕两人已经办完离婚手续,男方之后才查到当年对方转移财产的实锤,也完全可以到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日常遇到这类情况最先要做的,就是整理好对应存款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相关转账去向的截图或是纸质凭证,对方转移财产时的聊天记录或是其他佐证材料都要妥善留存。还没走离婚流程的,可以在后续的离婚诉讼环节里,直接把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主张实施转移行为的女方少分或者不分这部分共同存款。如果已经办完离婚手续才发现当年的转移行为,要从查到这个事实的当天起算,在三年的法定时效范围内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要求重新分割被对方私自转走的这部分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