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的车祸责任认定结果,和事故中的人员重伤后果没有直接关联。
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是事故发生的全部成因,以及各方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不会仅因为某一方出现重伤情况,就直接加重另一方的事故责任认定。
一方存在全部过错,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当事人有逃逸行为,或者故意破坏现场、毁灭事故证据,导致责任无法正常判定。
满足以上任一情形,对应主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引发事故的过错行为,对应主体无责任。
事故涉及两方以上主体,各方都存在过错。
按照不同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以及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划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事故涉及两方以上主体,各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基本一致,过错严重程度也相当。
对应主体承担同等责任。
重伤结果仅作为后续民事赔偿额度核定、刑事追责启动的依据,不属于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