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起诉离婚的启动方,女方收到法院正式出庭通知后,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就拒不出庭,或是没征得法庭同意就中途自行离开庭审现场,法院会直接按照女方主动撤回这次起诉来推进后续流程。
2、只要不存在前述无故缺席或擅自退庭的情况,庭审流程会完全按法定要求正常走完。庭审中法官会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当庭陈述的细节判断两人的感情状态,确认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且没有调和可能的,不会强行做无效调解,直接出具离婚判决。要是现有证据没法支撑感情破裂的判定,法院会直接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3、拿到不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之后,女方如果在半年时间里没有掌握对方新的重大过错或是其他能佐证感情彻底破裂的全新事实依据,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会启动受理流程。
从行业长期观察来看,未来离婚案件的庭审出席规则会向更注重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方向优化,对确有客观困难无法出庭的场景,也会配套更灵活的线上作证、委托代诉等弹性机制,避免机械套用缺席规则损害当事人的实体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