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两类基础判定标准。
双方事先订立有效管辖协议的,以协议约定的法院为准。
管辖协议需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协议形式为书面。选择的地点与争议存在实际联系,包括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等。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强制性规定。
没有订立有效管辖协议的,适用法定管辖规则。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分不同情况处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者约定内容不明确的,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定作合同的核心属性为加工承揽类合同,加工行为地一般对应承揽人的所在地。
定作合同纠纷涉及不动产等专属管辖事项的,直接优先适用专属管辖规则。对应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单独管辖。